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初审的函
索引号: | ZDDBG224369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6〕1079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安监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企业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初审的函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7-03-13 |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:
贵厅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6﹞193号)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6﹞200号)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6﹞215号)及《关于初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材料的函》(陕建资函﹝2016﹞223号)收悉。
经我厅认真审核,渭南顺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1家企业新申请初审合格。陕西省旬阳第四建筑公司、陕西国琳公里养护工程有限公司、陕西东方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、中铁航空港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4家企业延期初审合格。
根据《安全生产许可条例》第六条相关规定,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1家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,延期初审不合格。陕西大洋金马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家企业无法联系,未审查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6年1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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